1.1 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苏辙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1.2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区苏辙小学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辙小学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校园文化装饰约30000平方米,包括楼层空间及展览园文化装饰、楼道转角及文化牌装饰、科普园、空调外机及楼道装饰、顶层教室走廊吊顶、教学楼连廊书吧制作、风雨操场建筑外立面文化装饰、吉祥物及教学楼走廊栏杆装饰、党建文化园装饰、综合楼卫生间改造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清单为准,招标清单中有价格为实施内容,无价的为另一分包工程的实施内容,如实施过程中有调整按双方现场约定执行。
2.1 工程建安造价:财评总价暂定为:¥309.65 万元,以实际施工为准。
2.2 计划工期: 60天,实际以业主要求为准。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原则与方式:采用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并按东坡区财评价下浮5%。
2.3.1业主与发包人(眉山市东岸建设公司)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5%作为主合同价。
2.3.2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商)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x(1-报价下浮比例%)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待甲方收到计量工程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承包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待甲方收到计量工程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7%(扣留审计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00%。乙方在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都需向甲方开具相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税率9%,不足部分差额由乙方承担)。
3.1报价方式:按主合同价(详见2.3.1描述: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5%)下浮10% 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0%),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10%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0%,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15%,且低于有效报价平均值90%,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效报价值为:13%、18%、20%、27%、19%共计5家;有效报价平均值:1-19.4%(5家有效报价取平均值)=80.6%;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15%且>1-80.6%x0.90)为不合理报价﹞
4.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已进入招标人分包商合格名录库的单位,具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一个。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万元整。
4.4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人民币 10 万元整。
4.5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6 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自行购买,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配套设计图纸及财评工程量清单将于 2021 年4月16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因图纸内存过大无法上传,如有需要请联系郑女士(18875025535)。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凝问,应及时提出。
6.1递交时间: 2021 年4月20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6.2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都不予受理。
7.1 开标时间: 2021 年4月20日15时00分。
7.2开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8.1联系人:韩先生
8.2电 话:028-3833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