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坡区上游社区邻里中心装修项目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财评清单(不包括1.5条甲方采购安装工程),最终实施内容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甲方采购安装工程(不属于本次发包内容):多联式空调新风室外机、多联式新风处理机、多联式空调室外机、中静压风管机、LED显示屏及65寸电视机工程由甲方负责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造价约55万元。
2.1 工程建安造价:约195.76万元(财评价,含甲方采购安装设备工程价)。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
2.3.1招标价编制原则: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2.3.2业主与发包人(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5%作为主合同价。
2.3.3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商)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x(1-报价下浮比例%)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专业分包合同总价的80%(若竣工结算价小于专业分包合同价,支付基数按竣工结算价计算;若竣工结算价大于专业分包合同价,支付基数按专业分包合同价计算);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00%;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
3.1报价方式:按主合同价(详见2.3.1描述: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5%)下浮10% 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0,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10%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0%,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20%,且低于有效报价(1-下浮比例)平均值95%,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效报价值为:18%、16%、20%、23%、24%共计5家;有效报价平均值:1-20.8%(5家有效报价取平均值)=79.2%;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20%且>1-79.2%x0.95)为不合理报价﹞。
3.3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相同时,按分包商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金多少依次排序(先企业资质等级后注册资本金,企业资质等级高注册资本金多排名靠前)确定中标分包商。
3.4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减少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4.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已进入招标人分包商合格名录库的单位,具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保证金
4.2.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3.00万元(大写:叁万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时备注“东坡区上游社区邻里中心装修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必须备注),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 日14时30分。
转入账户: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402MA62J01MX5
开户行及账号: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坡支行
账号: 88140120003837597
4.2.2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审核:开标当天投标人应携带保证金缴费成功后打印的回执单至开标现场。
4.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办理流程:开标后未中标人到招标单位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还(无息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所有投标单位资料提交齐全起算)内自动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按时补缴)。
提交资料:为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开具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
②投标人开户许可证;
③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
4.2.4有以下情形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围标、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投标单位及联系人三年内禁止参与招标单位投标及各种经营活动合作事宜。
4.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专业分包合同价的3%,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5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6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自行购买,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配套设计图纸及财评清单将于2021 年11月19 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1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各分包商是否踏勘现场自定。
6.2联系人:邓先生(电话:18990374790)
7.1递交时间:2021 年11月2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7.2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7.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都不予受理。
8.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时30分。
8.2开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8.3投标资料:
a.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b.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c.类似业绩壹份(装饰装修工程);
d.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e.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3,要求单独密封提交);
f.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鲜章。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与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详见设计图及主合同要求)。
10.1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人: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时 间: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