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金龙、白虎滩安置小区车库顶棚改造项目
1.2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金龙、白虎滩小区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将现有六个车库出入口顶棚由亚克力板更换为钢化玻璃,面积约1600平方米;侧立面新增钢化玻璃,面积约890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财评清单为准
2.项目情况简述
2.1 工程造价:财评价1159737.30元〔本工程招标清单(财评清单)详见附件〕。
2.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编制原则: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2.3.1业主与发包人(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本项目财评价下浮5%作为主合同价。
2.3.2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商)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财评下浮5%)x(1-报价下浮比例%)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专业分包合同总价的80%(若竣工结算价小于专业分包合同价,支付基数按竣工结算价计算;若竣工结算价大于专业分包合同价,支付基数按专业分包合同价计算);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00%;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
3.报价方式
3.1报价方式:按主合同价下浮 15% 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5%),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15%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5%,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20%,且低于有效报价(1-下浮比例)平均值9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5家分包商报价:14%、16%、19%、21%、23%;其中14%为无效报价,其他4家分包商报价均有效,其有效报价平均值:1-19.75%(取4家有效平均值:16%、19%、21%、23%)=80.25%;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20%且>1-80.25%x0.97=22.16%为不合理报价;23%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3.3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根据拟中标人在本公司已实施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标人。
3.4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减少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4.1.1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进入招标人专业分包或总承包合格名录库的单位。
4.1.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保证金
4.2.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2.5万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时备注“金龙、白虎滩安置小区车库顶棚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必须备注),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 07 月 18 日14时30分。
转入账户: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402MA62J01MX5
开户行及账号: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坡支行
账号: 88140120003837597
4.2.2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审核:开标当天投标人应携带保证金缴费成功后打印的回执单至开标现场。
4.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办理流程:开标后未中标人到招标单位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还(无息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所有投标单位资料提交齐全起算)内自动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按时补缴)。
2、提交资料:为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如下资料:
(1)投标人开具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
(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
(3)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
4.2.4有以下情形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围标、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投标单位及联系人三年内禁止参与招标单位投标及各种经营活动合作事宜。
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人转包该工程,发包人将没收保证金且解除分包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4.3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25000元,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4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5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发包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买商业保险,费用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各自承担50%,中标人支付保险的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4.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配套设计图纸和财评清单将于 2022年7月15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踏勘现场时间及联系人
6.1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07月17日15时00分,各分包商是否踏勘现场自定。
6.2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5282323155)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时间:2022年7月1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7.2投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7.3投标资料:
①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要求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鲜章。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2 年 07 月18日14时30分。
8.2开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9.其他要求
9.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与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详见设计图及主合同要求)。
9.2本项目不受投标文件不足3家、少于3家而终止投标的限制,即若在评审、报价过程中投标人只有1家,则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10.联系方式及电话
10.1联系人:韩先生
10.2电话:028-38336890
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