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沥青路面标段)
1.2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行政主管部门:眉山市东坡区住建局)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通惠街道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①工程概况:本工程改造共计176个小区,住户10230户,本项目建设内容:小区内和道路衔接处的地面修补摊铺沥青、绿化、停车场、照明、围墙、垃圾处理设施、人防、物防、技防、电力、通信、雨水、污水、健身及休闲设施、活动室装修、门卫室装修改造、公共厕所装修改造等基础配套设施改造、以及小区连接道路、交通、绿化、照明、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改造等,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财评清单。本工程专业分包分9个标段实施(沥青混凝土路面摊铺一个标段、智能小区及弱电工程一个标段、健身器材采购及安装一个标段,剩余内容按便于施工的原则划分6个标段)。
②本标段招标范围:小区内和道路衔接处的地面修补摊铺沥青、停车场摊铺沥青、标识标牌、标线等。本标段涉及约176个小区,由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特殊性标段最终小区名称、数量均有可能变化,实施内容以分包商最终实施内容以实际发生工程为准。
主要技术要求:
1、板缝粘贴2mm厚25cm宽防裂卷材(FLT-50)(基层混凝土切缝处粘贴);
2、喷酒粘层油(0.5kq/平方米)
3、6cm(AC-10C)SBS沥青混凝土
2.1 工程建安造价:本标段造价约为3000万元。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原则与方式: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2.3.1业主与发包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8.4%作为主合同价。
2.3.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本标段对应施工内容)x(1-下浮比例)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在工程完成30%时,支付至分包合同金额的20%;工程完成60%时,支付至分包合同金额的40%;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分包合同金额的70%;工程验收后,支付至分包结算金额的80%;通过政府审计后,累计支付至工程审定金额97%,扣除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满28个工作日内结算后据实无息退还。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
3.报价方式
3.1报价方式:按主合同价(本标段对应施工内容)(详见2.3.1描述: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8.4%)下浮7% 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7%),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7%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7%,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12%,且低于有效报价(1-下浮比例)平均值9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5家分包商报价:17%、6%、14%、10%、12%;6%报价无效其他4家分包商报价均有效,其有效报价平均值:1-13.25%(取4家有效平均值:17%、14%、10%、12%)=86.75%;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12%且>1-86.75%x0.97为不合理报价;1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3.3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增减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已进入招标人分包商名录库,具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1个。
4.3 投标保证金:¥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4 履约保证金:分包合同暂定价的5%以现金方式缴(完成合同工程量50%退一半的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无息返还)。
4.5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6 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发包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买商业保险,费用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各自承担50%,中标人支付保险的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4.7 安全生产费用:分包商必须保证合同(竣工结算)造价的2%费用用于本项目(标段)安全生产,分包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账(附票据),竣工结算时若剩余部分将从竣工结算中扣除留置于公司用于安全生产,投入超支部分分包商自行解决费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分包商安全生产整改的内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若不按时整改发包人将指定其他分包商完成,其费用在竣工结算中扣除;其他内容按东岸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将于 2022年9月13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1递交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至14 时30分。
6.2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都不予受理。
7.1 开标时间:2022年 9月 15 日 14 时30分。
7.2 开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8.1联系人:韩先生
2022年9月13日
2022.9.15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沥青路面标段)专业分包招标文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