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文化墙建设部分)
1.2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约17个小区文化墙设计、施工(详细名单见附件),待文化墙设计底稿经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审核通过后再行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体现东坡文化类墙绘,墙绘总面积约5000m2,由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特殊性标段最终小区名称、数量均有可能变化,实施内容以分包商实际发生工程为准。
2.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编制原则: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2.3.1业主与发包人(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8.4%作为主合同价。
2.3.2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商)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财评下浮8.4%)(本标段对应施工内容)x(1-报价下浮比例%)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在工程完成30%时,支付至分包合同金额的20%;工程完成60%时,支付至分包合同金额的40%;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分包合同金额的70%;工程验收后,支付至分包结算金额的80%;通过政府审计后,累计支付至工程审定金额97%,扣除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满28个工作日内结算后据实无息退还。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
3.1报价方式:按主合同价(本标段对应施工内容)下浮10% 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0%),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10%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0%,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15%,且低于有效报价1-下浮比例平均值9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5家分包商报价:17%、9%、14%、10%、12%;9%报价无效其他4家分包商报价均有效,其有效报价平均值:1-13.25%(取4家有效平均值:17%、14%、10%、12%)=86.75%;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15%且>1-86.75%x0.97为不合理报价;1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3.3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根据拟中标人在本公司已实施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标人。
3.4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增减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4.1.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文化或广告设计、制作等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类似业绩1个。
4.2 投标保证金
4.2.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时备注“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文化墙建设部分)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必须备注),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 月 2 日14时30分。
转入账户: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402MA62J01MX5
开户行及账号: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坡支行
账号: 88140120003837597
4.2.2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审核:开标当天投标人应携带保证金缴费成功后打印的回执单至开标现场。
4.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办理流程:开标后未中标人到招标单位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还(无息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所有投标单位资料提交齐全起算)内自动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按时补缴)。
2、提交资料:为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如下资料:
(1)投标人开具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
(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
(3)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
4.2.4有以下情形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围标、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投标单位及联系人三年内禁止参与招标单位投标及各种经营活动合作事宜。
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人转包该工程,发包人将没收保证金且解除分包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4.3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专业分包合同金额的3%,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4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5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发包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买商业保险,费用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各自承担50%,中标人支付保险的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4.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配套设计图纸将于 2022年11月30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图纸内存过大无法上传至网站,如有需要联系王先生(电话:18108098837/13882068528)领取)。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1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12月1日15时30分,各分包商是否踏勘现场自定。
6.2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108098837/13882068528)
7.1递交时间:2022年12月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7.2投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7.3投标资料: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类似业绩1个(类似业绩是指:2019年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的广告类业绩,提供合同(合同中施工内容包含不限于墙绘、文化墙制作等内容)、文化墙绘实际施工图片复印件)
④ 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要求单独密封提交,密封格式详见附件3,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
注:所有开标人员进入招标人办公区域需全程佩戴口罩、无发烧干咳等症状,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行程卡、无风险城市旅居史证明,若不满足前述条件不得进入开标区域。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2 年 12 月 2 日14时30分。
8.2开标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蒲眉路圣丰国际商务楼11楼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9.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与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详见设计图及主合同要求)。
9.2本项目不受投标文件不足3家、少于3家而终止投标的限制,即若在评审、报价过程中投标人只有1家,则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10.1联系人:韩先生
10.2电话:028-38336890
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文化墙建设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