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东坡发展集团公司集中办公区停车场项目
1.2 项目业主:眉山致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停车场回填硬化、沥青路面、景观构筑物、绿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
2.1 工程建安造价:第三方预算审核价约311万元。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原则与方式: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2.3.1业主与发包人(眉山致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第三方预算审核价下浮5%作为主合同价。
2.3.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x(1-下浮比例)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专业分包合同总价的80%(若竣工结算价小于专业分包合同价,支付基数按竣工结算价计算;若竣工结算价大于专业分包合同价,支付基数按专业分包合同价计算);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00%;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
3.报价方式
3.1报价方式:按主合同价下浮10% 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0%),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10%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0%,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15%,且低于有效报价1-下浮比例平均值9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5家分包商报价:17%、9%、14%、10%、12%;9%报价无效其他4家分包商报价均有效,其有效报价平均值:1-13.25%(取4家有效平均值:17%、14%、10%、12%)=86.75%;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15%且>1-86.75%x0.97为不合理报价;1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3.3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增减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已进入招标人分包商名录库,具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1个。
4.3 投标保证金:¥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4 履约保证金:专业分包合同价的3%,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5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6 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发包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买商业保险,费用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各自承担50%,中标人支付保险的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预算将于 2022年12月19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1递交时间:2022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00分至09时30分。
6.2递交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蒲眉路圣丰国际商务楼11楼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都不予受理。
7.1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 21 日09时30 分。
7.2 开标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蒲眉路圣丰国际商务楼11楼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8.1联系人:韩先生
2022年12月19日
东坡发展集团公司集中办公区停车场项目专业分包招标文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