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坡区阜成北路托育服务示范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云樾天镜。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本项目暂无财评清单,施工过程中由业主编制预算送财评,分包商予以配合,最终实施内容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1 工程建安造价:约200万元(暂估价)。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原则与方式: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2.3.1业主与发包人(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5%作为主合同价。
2.3.2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商)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x(1-报价下浮比例%)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专业分包合同总价的80%;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00%;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
3.1报价方式:按主合同价(详见2.3.1描述: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5%)下浮15%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5%),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15%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5%,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25%,且低于有效报价(1-下浮比例)平均值95%,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效报价值为:13%、18%、20%、27%、19%共计5家;有效报价平均值:1-19.4%(5家有效报价取平均值)=80.6%;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25%且>1-80.6%x0.95)为不合理报价﹞
3.3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相同时,按分包商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金多少依次排序(先企业资质等级后注册资本金,企业资质等级高注册资本金多排名靠前)确定中标分包商。
3.4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减少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已进入招标人分包商合格名录库的单位,具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保证金:5.0万元,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5.0万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4.4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5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自行购买,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暂无财评清单)将于2021 年10 月20 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1递交时间:2021 年10月2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6.2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都不予受理。
7.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时30分。
7.2开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8.1联系人:韩先生
2021年10月20日
10.25东坡区阜成北路托育服务示范园建设项目(第二次)(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