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富牛镇土地片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1.2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土地社区。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4.1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044平方米,地面建筑面积约262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09平方米。
1.4.2招标范围:本工程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便道、桩基施工配合、基坑护壁等 。
2.1 土石方工程施工控制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含税控制价(元) | 合计 (元)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1 | 进出场道路 | C30砼3米宽150厚 | 米 | 963 | 362 | 348606 | 9% |
2 | 桩基下基坑马道 | 建渣铺设8米宽200厚 | 平方米 | 432 | 20 | 8640 | 9% |
3 | 挖土方 | 350机械挖土 | 小时 | 561 | 430 | 241230 | 9% |
4 | 场地内转运土方 | 运输费 | 立方米 | 9746 | 6 | 58476 | 9% |
5 | 外运土方23公里 | 运输费 | 立方米 | 21045 | 42 | 883940 | 9% |
6 | 桩底灌芯 | 桩芯灌C20砼1米 | 个 | 577 | 45 | 25965 | 9% |
7 | 桩顶灌芯 | 桩芯灌C30P6砼1.5米 | 个 | 577 | 65 | 37505 | 9% |
8 | 裁桩建渣清理 | 破碎清理外运建渣 | 立方米 | 31 | 55 | 1705 | 9% |
9 | 办公、民工住房设施基础 | C25砼150厚 | 平方米 | 3870 | 120 | 464400 | 9% |
10 | 淤泥挖运 | 北侧2个鱼塘清淤,运输 | 立方米 | 724 | 80 | 57920 | 9% |
11 | 连砂石回填路基 | 北侧道路连砂石回填路基 | 立方米 | 572 | 140 | 80080 | 9% |
12 | 商业楼护壁 | 80厚C30砼锚杆护壁 | 平方米 | 1139 | 120 | 136680 | 9% |
13 | 合计(元) | 2345097 | 9% |
2.2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 招标人的控制价编制原则
2.3.1招标价编制原则:按照招标人所列清单报价。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个项目交付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专业分包合同总价的80%(甲方可视本项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适度提前支付,但不超过专业分包合同总价的80%);完成后办理结算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7%;工程交工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结算价的100%。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分包方承担)。
3.报价方式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85%,且低于有效报价平均值95%,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3.3投标报价相同时,按分包商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金多少依次排序(先企业资质等级后注册资本金,企业资质等级高注册资本金多排名靠前)确定中标分包商。
3.4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减少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已进入招标人分包商合格名录库的单位,具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壹个。(类似业绩指:2018年至今已完成的土石方施工业绩。)
4.3 投标保证金
4.3.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6.0万元(大写:陆万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时备注“富牛镇土地片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必须备注),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0 月26日14时00分。
转入账户: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402MA62J01MX5
开户行及账号: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坡支行
账号: 88140120003837597
4.3.2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审核:开标当天投标人应携带保证金缴费成功后打印的回执单至开标现场。
4.3.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办理流程:开标后未中标人到招标单位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还(无息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所有投标单位资料提交齐全起算)内自动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按时补缴)。
提交资料:为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开具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
②投标人开户许可证;
③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
4.3.4有以下情形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围标、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投标单位及联系人三年内禁止参与招标单位投标及各种经营活动合作事宜。
4.4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6.0万元(大写:陆万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5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6 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自行购买,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于2021年10 月21 日17 时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1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10时,潜在分包商必须踏勘现场,手持单位介绍信(格式详见附件1)到现场踏勘负责人王先生(电话:138 8206 8528)处签到,未进行现场踏勘签到不能进入投标及以下环节(不可以提交投标报价)。
6.2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8 8206 8528)
7.1递交时间:2021 年10月2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7.2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7.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都不予受理。
8.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6日14 时30分。
8.2 开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8.3投标资料:
①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具有类似土石方施工业绩壹个;(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⑥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3,要求单独密封提交);
⑦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鲜章。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与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详见设计图及主合同要求)。
10.1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人: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时 间: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