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尚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①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1199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及总平绿化给排水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为EPC项目暂无施工图纸及财评清单,实施过程中分包商应协助业主编制预算造价。
②招标范围:新建建筑面积约13000m2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总平工程的劳务作业,本项目涉及使用的钢筋、商品混凝土、专业分包及大型设备租赁(包括但不限于塔吊)等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或租赁,具体劳务分包内容以甲乙双方实际发生确认分项工程为准。
2.1 工程建安造价:暂定建安造价约¥4100万元,扣除发包人采购的材料、专业分包、大型设备租赁等,劳务分包控制价暂定为¥1600万元。
2.2 计划工期:680日历天。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原则与方式:按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以图审报告出具当月的《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项目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为材料基准价。
2.3.1业主与发包人(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东坡区财评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下浮8.2%作为主合同价。
2.3.2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商)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x(1-报价下浮比例)-应扣费用。暂定1500万元,待出财评报告后根据分包商投标文件修正分包合同价。
注:应扣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供材料费、专业分包费用、机械设备租赁费,及本项目所涉的投标费用、保函费用、履约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不足9%部分)、附加税、印花税等。
2.3.3分包合同竣工结算:分包合同竣工结算价按对应主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下浮(下浮比例为分包商报价的下浮比例),减去应扣费用后剩余的工程款作为分包商最终结算价,应扣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供材料费、专业分包费用、机械设备租赁费,及本项目所涉的投标费用、保函费用、履约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不足9%部分)、附加税、印花税等。
2.4 工程价款支付:在工程完成3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工程完成6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工程全部主体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工程综合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通过政府审计后,累计支付至工程审定金额97%,扣除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满后据实支付。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
3.1报价方式:按主合同价(详见2.3.1描述)下浮 6% 作为分包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6%),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6%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6%,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10%,且低于有效报价(1-下浮比例)平均值9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效报价值为:7%、6%、7%、10%、12%共计5家;有效报价平均值:1-8.4%(5家有效报价取平均值)=91.6%;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10%且>1-91.6%x0.97)为不合理报价;12%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3.3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减少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已进入招标人分包商名录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在人员、机具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壹个(类似业绩指:2019年3月以来的房建工程或劳务分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3 投标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4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分包合同中标价的3%,暂定为¥45.0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4.5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业主要求缴纳办理。
4.6 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发包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买商业保险,保险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4.7 按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分包占总包合同价比例支付。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本项目为EPC项目,暂无施工图纸无财评清单,该项目仅有方案设计图纸及概算)将于 2022年 07月 04 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如需要方案设计图纸及概算联系踏勘现场负责人。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1递交时间:2022 年 07 月0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6.2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都不予受理。
7.1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10时30分。
7.2 开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8.1联系人:韩先生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业分包招标文件.pdf
2022年07月04日